上路不久下起小雨,越走全身越冷,倒也渐渐清醒过来。我记起自己大学毕业后,当过几年中学教师,从小酷爱文学,十多年中从未间断过写作,发表过大量作品,在山里那片不算小的世界里早已名扬八方。还记起刚才管不好自己的一张嘴,本来好事已做到了家,却偏偏狗改不了吃屎,还以为自己是教师,非要去纠正人家的错别字。只庆幸除了那个男人,没人看见我这个山里出来的轻年作家刚才被人踢倒在地,连疼痛的叫声都没发出一点。
前面出现了十字路口,路灯昏暗,到处连个路牌也看不到,更不见一个可以问路的人影。我停下来,判断了一会,接着朝认定的方向走去。走不多远,路边已不再有路灯,眼前只有小雨反射着背后远处的路灯光。恍惚中,一阵脚步声好像从后面追了来,我来不及回头看一下,拔腿就是一阵狂奔。我出山带来的一点钱全在身上,其他东西都存放在火车站旅店姑娘的小屋里,一旦被抢就别想再回山里了,万一再送了命恐怕连尸首也无人前来认领。我乱跑了一阵,听见追赶的脚步声似乎已远,才放慢速度回头望了望。远方亮处是那个有路灯的十字路口,此外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那种脚步声也消失。
不能走回头路,只能继续往前走,后半夜被一辆巡警摩托拦住后,才明白自己在方向相反的城边一带迷了路。送回火车站旅店已是凌晨,不好去找早已休息的店姑娘要行包,我脱光湿衣服进入梦乡。一觉醒来已是我到成都的第三天,人们常说的事不过三,意思是坏事不会连着三次,我盼望第三天能顺利坐上回家的火车。睡到下午,睁眼醒来时看见一个女人背对着我坐在床边上,以为是店姑娘,心里涌起几分离别的眷恋。拉过她的手放进被窝想让她摸,那手往回缩了几下,但还是犟不过我只好伸了进来。随着那里被握住,轻轻翻弄,阵阵快感涌遍全身。又随着她慢慢转过脸来,我突然大吃一惊,缩成一团,大张开嘴巴却说不出话来。她还能说话,平静地笑了一会才说:
“别出声,昨天的事太对不起你,现在感觉好吗?”
“快放开,万一有人进来。”
“不会,我来小半天了,一个住店的人都没有。”
“你叫人把我打得满地找牙,居然又找来,成都真叫无处藏身啊。”
“别激动,你说过要我亲自送你回火车站旅店,一问就找到了。”
“找我干什么?”
“我不晓得他会打你,跟他大吵一架就追出来找你,但怎么追也追不上。”
“是你在后面追?”
“是啊,你昨天夜里走错路了,我好不容易才发现你,你却跑得兔子一样快。”
“你该喊一声。”
“我追得上气不接下气,鞋后跟都崴断了,哪还喊得出来。”
“我不值得你操心,该对不起你才是。”
“谁说不值?你不是作家吗?”
“那是我在报社信口开河。”
“刚才我从女服务员拿出来的登记本上,发现你就是中国作协会员,还不承认!”
“作家不算什么,挨人家打都不敢出声。”
我很惊奇自己为何说出这种话来,而且偏偏是对一个女人说的。她可能也有点诧异,垂下目光望着地下,仿佛自己做错了事。我觉得,这好像正是我的目的,就是要让她明白自己干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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