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不记得那次,我们以后谈了什么,只知两人最后都挨不过,沉沉睡去。还是那班服务生要交班了,将我们叫醒结账。
彼时,已是凌晨六点,我问了侍者。
我们步出茶室。
临分手时,他忽然说:“如果有机会主持节目,我想叫晨风。”
说完,他看着我。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说这句话,也不知我该说些什么。只是怔怔地被“晨风”
这个名字震撼。我一向偏爱“晨”字,早晨的东西,什么都好。
风,与之搭配,和我口味。
但易难终究并不叫晨风。
他笑得好不诡秘,走了。
我终不得要领,不要考我的文学知识抑或别的,我并不聪明。
算了,不猜了。
步出大街,我开始后悔昨天的决定,所以现在呵欠连天,报应!
真是辜负一个艳阳天。
街上陆续开始繁忙,人也越来越多,这条街已不再平静。
这条街的尽头就是电台,拿了车子,就可以回家了。
从一个世界到另一个世界,就一条街,很近,也很简单。我还有一条街的时间,可过季节的日子。
可以慢慢踱步,慢慢走,哪怕用半个小时走完五分钟的大街。我并不是逛街狂,况且还有很多尚大门紧闭。我只是很喜欢这种无所事事的感觉,只是不希望有人认识我。
那边有老头老太太健身,无妨,大可过去研究研究。
那边有人慢跑,无妨,可以跟跑几步。
忽然,一间花店吸引了我的注意。
如此早开的花店倒是稀奇,驻足观赏,赏心悦目。
“小姐,一定对花颇有研究,买几朵吧!”卖花小姐对我笑笑。
我倒给弄得不好意思,除了红玫瑰,我只认识白玫瑰,还可能要跟月季相混。什么颇有研究。“这是什么花?”我从来都不耻上问。
向下问,自是不会耻,上问不耻,才好。
“康乃馨!”
“可惜还是花骨朵,开一点点多好!”我感叹。季节应该会善待自己,送一朵花给自己不算浪漫。
“花开得很快的。”小姐笑了笑,拿起一束,捏着花骨朵,左摆右摆,花就开了。
惊得我说不出话来,人性之残忍之至如斯。我慌忙买了这朵康乃馨,带它逃离。人生苦短,何必虐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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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花插在笼头上,只得暂时委屈了它。
回家,回家又干什么?不知道。
我终是个闲人。
做两份工作的闲人,说来好笑。
无聊的闲人,终日看电视,睡觉。
啊呀!车前忽然出现一个人,车技好的如我,终也跌趴下。
“怎么回事?”我在此时是不会承认自己走神的。
“不好意思,小姐。”那人连声道歉。
为什么每次走神,都会撞上他呢?又是他!
他却没留意到我,急急向电台走去。
他为什么去电台?
不知道为什么,我生出一种恐惧,我不希望他走进去,那是我的另一个世界。
他终于还是进去了,我也跟了进去。
易难竟然认得他,老天!
易难在电台是不奇怪的。没几日,他的新栏目就要正式开播,他自然加倍努力。
我现在正扮演极不光彩的角色,至少自己这么觉得。又听不见他们说什么,还是快走为妙,偷听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
于是我溜出了工作间,却恰好碰上台长。
“季节,还不回家哪?周末,可得轻松。不要叫外人说我苛刻。”台长是个很可亲的老长辈。
真是造化弄人,被台长这么一阻,我终还是被他逮到。
“咦,你怎么在这儿?”
看来,一切正常,我过多想了。
“噢,我与朋友过通宵。自行车放电台里的车库,安全些。”我回答得胸有成竹。
“正好,再帮我一个忙。”
我是从来不忍心拒绝他的,况且还要打听他刚才的意图。
“好的,什么好处?”我怕他以为我别有所图。
“一顿饭啦!”他说,“记得吗?当时我追你们寝室的女生,你们全体像一群灾民。一顿饭,上一个菜光一个菜。蝗虫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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