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节 沈云英_西明 - 书趣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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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节 沈云英(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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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飞虎军离开零陵县(永州府衙就在零陵县)全部向南开拔,张文秀问清楚了湘南现在明军的部署,本来大明在湘南的兵力就不多,加上现在大西横扫湖广,各路明军都是望风而逃,现在只有在道州城里有守备沈至绪领兵驻守,表示要与道州共存亡。

有意思,明朝守备的兵力也就几百人而已,就算没有吃空饷也没有一千人,要与自己的近万大军抗衡,简直就是以卵击石,不知道这个沈守备是真的想为大明尽忠还是瞧不起大西军的战斗力啊。张文秀于是问肖宏满,这个沈至绪是何许人也。肖宏满说沈至绪乃杭州萧山人氏,崇祯初年的武进士,不但颇通兵法,还有文才,并且为人也算还比较清廉,约束部下,并不危害地方,故颇受士民称赞。不危害地方的军官,这并不表示其军队的战斗力强啊,只不过纪律还算可以。

要想攻下道州,就必须把沈至绪的军队引出来野战加以歼灭,自己可不想去攻城,在没有红夷大炮摧毁城墙的情况下,完全靠人命去夺取城池的做法实在不可取。于是,张文秀让探马和谍报人员放出消息,说自己只派一千人去攻取道州,大部人马缓慢南行。

张文秀马上组织一支一千一百人的部队,包括三百人的鸟铳枪手和六百人的长矛手,还有一百人的火炮部队,外加一个一百人的骑兵小分队,这个火炮就是在武昌搞来的那十二门五六百斤重的佛郎机炮了。这些佛郎机炮攻城不行,但野战还可以,现在自己的炮手可以打出一里多远呢,关键是射速快。现在这些鸟铳手和火炮手已经训练了两个月了,要检验一下训练成果了,不是说西方在十六世纪因为训练一个火枪手只需要一个多月而训练一个弓箭手要几年的时间所以才使火器代替了冷兵器了嘛?这么说来一个多月就可训练一个合格的火铳手了,现在自己就来检验有一下这种说法。

张文秀亲自带领这一千人兼程向道州方向赶,然后再以正常速度继续赶路,幸好火炮只有五六百斤重,两匹骡子就可以拉得动,不影响行军速度。

赶了两天路,才到了道州城外,张文秀还没有列好阵势,连拒马都没有,就见从道州城里杀出了一支人马直奔自己而来。来的好快啊,本来自己还想要把他们引出来呢,不过好象太快了,对方骑兵在前,步兵在后,不过也就一百多人的骑兵,五六百人的步兵。张文秀马上命令火炮手在对方离本方一里半的距离开炮,鸟铳手在射程对方进入射程内才能放枪,长矛兵在后保护,骑兵列在最后不得妄动,等到敌人崩溃时做追击之用。

等自己的命令刚下,就听火炮声起,佛郎机火炮手们已经开炮了,两三轮火炮后,枪声又起,鸟铳手也开始放枪了。

沈至绪在听到一股一千人左右的大西贼军到了永州城外并开始列队的消息后,觉得只有以攻为守,趁对方还没有列好队、立足未稳杀过去才可能有取胜。对方以数列的鸟铳手在前,还有十来门火炮。这样的战术不是找死吗?沈至绪心里暗自高兴,这就是那个巨逆张献忠的义子的部队,看来不过如此吧,他还以为自己真是戚少保啊,把鸟铳手放在前面。自从戚少保之后,由于鸟铳手或火枪兵平时训练不足,还有鸟铳等火枪制作不精,经常炸膛,已经很少有军队把火枪兵当作主力了,特别是面对骑兵的时候,你还没等敌人骑兵到射程的时候就匆忙放枪,当然打不到骑兵了,等枪手再打第二发的时候,人家骑兵已冲进了阵地砍了这些火铳手的脑袋了。心想还好没听女儿云英的话监守城池,不然哪能现在立功呢。

于是命令步兵紧跟骑兵,一百多骑兵跟着自己奋力向前,只要等骑兵冲进对方阵地,自会击溃贼军。但是没想到眼看离对方阵地还有一里半的时候,先是火炮轰到自己骑兵,而其鸟铳手看到自己骑兵就要踏上他们的头顶时既没后退也没放枪,纪律非常不错。现在自己只能有进不退,还好自己的骑兵也算精良,自动散开再冲击对方阵地。

等沈至绪冲到了鸟铳手面前,已经只剩下二三十骑兵了,但是对方鸟铳手也还没有退,而是扔掉鸟铳抽出长刀专门砍杀对方落马的骑兵,至于还没有落马的骑兵,自有长矛手等着。沈至绪在杀了几个鸟铳手和长矛兵后,最后力战身亡,他的骑兵也只有三四个机灵的逃回了道州城池内。

至于明军的步兵,被火炮一轰,然后被长矛兵击杀大半,纷纷往回跑,不过退路已经被飞虎军的一百骑兵截断,大部被杀,剩下的一百多人跪地投降。

张文秀很高兴,自己的鸟铳手很合格,对阵骑兵没有很恐慌,直到对方进入射程内才开始射击,没有后退,即使对方骑兵冲上来了之后也敢短兵相接,表现得很勇敢,看来自己当初设计的让鸟铳手初学者直接面对马骡驴的冲击的方案还是取得一定的成效,以后要坚持。而自己的佛郎机火炮手也不错,很熟练。

最后一统计,自己伤亡很小,就六七十人,还是伤多亡少,主要还是鸟铳手伤亡比较多,毕竟对方也有二三十匹马冲进了本方阵地,死了二十多鸟铳手,还有十几个被马踩断了手臂或腿脚。

而明军,除了跑回了几个骑兵,投降了一百多人,其余四五百人全部阵亡。卢名臣高兴的来到张文秀面前,说道明军骑兵的一百多匹马死了一半,还有一半已经被自己抓好了,是不是补充进自己的骑兵部队,被火炮和鸟铳打死的马怎么处置,是不是马上煮了当作全军的口粮。

张文秀觉得马肉并不好吃,不过不能浪费,马肉也是肉啊,在这明末时代一般人想吃还吃不了呢,同意马上把死马处理当作这几天的口粮,至于被俘获的活马当然要补充进骑兵部队了。

肖宏满站在张文秀的身边,看到战场上明军不到小半个时辰就被消灭的干干净净,再看身旁的张文秀,特别是他那脸上的面具,真是阴森恐怖啊,暗自庆幸跟对了人,幸亏当初在道州投诚大西后没有去巴结张献忠,而是被张文秀看中。现在张文秀并不因为自己出身小吏而轻视自己,相反还挺看重自己,并引为心腹,而飞虎军的实力确实强大,自己也算见多识广,现在自己还没有见到过比飞虎军更强更有纪律的队伍了.飞虎军将士的饷银充足,伙食更是好的吓人,几乎每天都有一餐必有荤腥,不是猪肉羊肉鸡鸭鹅肉,就是鱼虾,这样的军队在现在很多军队都吃得不太饱的情况下不打胜仗也说不过去。

当时自己决定投靠大西的时候,还把几个族里的侄子也送进了飞虎军,结果没两天,侄子就说飞虎军的伙食比家里还好,自己吓了一跳,要知道自己这几个侄子虽然是家族里比较穷的,但在永州府算起来也是中户偏上了。一问,才知道将士们吃的跟自己这些飞虎军的文职人员和张文秀的幕僚们基本差不多,只不过张文秀因为照顾这些文人,拨了几个厨师专门用小锅做,而将士们吃的是大锅饭,材料都差不多,只是做工和口感自己这边稍强。

在这乱世,饷银充足,伙食又好,肖宏满以前还真没看见过这样的军队,至少在湖广地界的明军中没有见过,包括眼前战死的在湖广颇有好名声的沈至绪也办不到。不过,要养活这样一支军队,所费钱粮要比普通的同等士兵数量的军队最起码要多花一倍的银子,难怪张文秀要到广东去抢大户呢。

正在张文秀指挥士兵打扫战场等待道州知州开门投降的时候,突然从道州城内冲出了十来匹马飞奔张文秀而来。张文秀大吃一惊,自己刚才派探马射了一封劝降信进道州城内,等待对方投降,毕竟对方的守城士兵已经被消耗逮尽了,怎么现在还有人直冲出来。张文秀马上命令士兵列阵,骑兵也准备反击。不过对方的马太快,好象是看准了张文秀似的,直朝张文秀而来。这十来匹马真是如入无人之禁,不过几分钟就冲到张文秀面前,只听一声娇喝:“逆贼,……命来。”张文秀就看到一杆长枪从马上直上而下的直刺自己面门,赶紧抽出倭刀奋力一挡,但是自己的力量怎么比得过来将的力量加上马匹的冲击力,枪头从自己左颊上的面具滑过,自己只好向旁一滚,躲过战马的踩踏。

好险,幸亏自己戴了面具,不然,即使不受重伤也得破相啊。来人看到张文秀躲过自己一枪,咦了一声,突然看到张文秀脸上的面具,呸了一声,骂了声胆小鬼。不过她的目标不是张文秀,而是他傍边的沈至绪的尸体,后面的几个骑兵把沈至绪的尸体拉上了马上,转身就往道州城跑。不过,现在卢名臣已经指挥骑兵把他们层层包围。

张文秀大怒,自己自从到了明朝一年来,还没有吃过这么大的亏,今天不但吃了一记冷枪,还在地上打了个滚,狼狈之极。不过,听声音,对方好象是个女的,难道大明除了秦良玉还有别的女将军啊,没听说过啊。想到如此,目光就移向肖宏满,想寻求答案。肖宏满也是狼狈非常,刚才对方战马直冲张文秀的时候,自己也是本能的就滚向一旁,现在看到张文秀目视自己,连忙跪了下来:“请帅主责罚,属下没有保护好帅主,死罪死罪。”

张文秀气极而笑道:“快起来,你是文人,我是武将,没有你保护我的道理,我是问你,这个女人是谁,竟有如此胆量,她妈的劲不小啊。”张文秀当时只听到“逆贼”和“命来”四个字,因为当时太紧张而没有听到全句,毕竟如果不聚精会神,自己可能被马踩死。

肖宏满见张文秀不怪自己,脑筋也灵活起来了,刚才听到了那女人说的是“逆贼,还我父亲命来。”当然就知道是谁了,于是赶紧说道“这个女人就是沈至绪的独生女儿沈云英,自小学文习武,才貌双全,长大后不但武艺超群,而且还颇通《易经》。现年二十岁,听说嫁给了荆州守将贾某为妻,不知道怎么会在道州?想必是看到他父亲战死,想夺回其父的尸身。”还真是个女将,只不过没有朝廷册封,想不到大明的妇女解放运动走在了世界的前列。

哎呀,这个沈云英不但是个武将,还是个文人,真正的文武双全,真是个奇女子。张文秀望了望被围困在中心的沈云英,越看越漂亮啊,英姿飒爽,怦然心动,真他妈的便宜了那个姓贾的小子。打住打住,自己现在穷心未死,色心又起呢,张文秀鄙视了一下自己。卢名臣也已经看出了沈云英是个美女,马上打马过来问张文秀,是活捉还是开枪辣手摧花。

碰到个美女不容易,并且还是个会武艺的美女,杀了太可惜了,不过活捉也没什么意思,毕竟她已嫁人了,而且自己还是她的杀父仇人,这可是不共戴天之仇啊,再说了,自己的婚姻应该是在澳门,可不要因小失大。

那就放她回去吧,毕竟,道州城已无兵了,自己就算不攻取,也不会对自己的飞虎军和湘南的大局产生什么危害。再说了,沈云英舍命夺父尸,可是至孝啊,这在每个时代都是值得提倡的。

于是,张文秀把手一挥,整个战场安静下来了,朗声道:“沈姑娘,你我虽是敌国,但姑娘舍命夺父尸的举动还是令在下非常钦佩的,现在天下分崩,大明无道,姑娘何苦为大明卖命呢,不如沈姑娘跟道州城一道归顺我大西,在下保证不动道州一草一木。怎样?”

“哼,不知道这位不敢以真面目示人的将军怎么称呼?在下已不是沈姑娘,而是贾夫人了。小女子虽没读过什么书,却也知道忠孝,岂有父殉国而女投敌的?今日之事,有死而已。”张文秀当然知道她不会投降的,只不过没话找话而已,没想到被她讥笑为胆小鬼,并让自己称呼她为贾夫人,是要让自己断了对她的“邪念”。

张文秀哈哈大笑道:“本人张文秀,贾夫人认为在下戴面具是怕死吗?不错,在下是把性命看的比较重要,不但认为自己的命值钱,还认为我飞虎军的每一个士兵的命也很值钱,所以,你看我飞虎军,每个士兵都防护得很好,与你大明官军缺衣少食相比,不知要好多少倍,如果不是因为这些鸟铳手带上面具会防碍瞄准,我恨不得每个士兵都戴上面具,我今天若不是戴上了面具,岂不被你偷袭得手。至于令尊大人,在下也很敬佩,如果大明的官员都象令尊一样忠心报国,天下的局势也不至于如此糜烂。既然贾夫人不愿投靠我大西,在下也不勉强。在下最佩服孝子孝女,你们几人料想也不能与我飞虎军为敌,你们回城去吧,但是如果你们再与我飞虎军为敌,我定要踏平道州。放行。”

飞虎军众士兵听张文秀演讲,都心有戚戚焉,一路看来,特别是明军都是穿的破破烂烂,有的甚至还面有菜色,相比还是自己飞虎军最好。听了张文秀的话,马上放行,沈云英对张文秀一拱手,带着老父的尸身回到道州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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