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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羽绒服里面是一件贴身的羊毛衫,可以清晰的看见她的曲线。他想了想,用被子盖在她身上,伸手进被子里帮她把衣服跟裤子脱了。脱的时候十分小心,以免碰到不该碰的地方。
把床单都换好了之后,沈隽的酒意也上来了,把衣服一脱就钻进了被子。
第二天一早他是被敲门声吵醒的,不足的睡眠让他的大脑还有些混沌,裸着上身就去开门了。
“老师?”
“老爸?”
“黎可,你怎么在这里?”黎孟德之际无视沈隽,问穿着沈隽的t恤坐在床上的黎可。
黎可呆呆地,说不出话。
沈隽抿了抿唇,低声道:“老师,对不起。”
沈隽的这声“对不起”就像一根导火索,一烧燃便停不下来,而导火索的那头连着的是他们的婚礼。
两家家长很快见了面,拍板决定在一个月后举办他们的婚礼,但因着黎可还是学生,沈隽是老师,尽管专业风马牛不相及,婚礼只请一些亲戚就够了,在学校也暂时不要把他们结婚的事情宣扬出去。
黎可像是赶鸭子上架一般地跟沈隽领了证、举办了婚礼。交换戒指的时候她还有些恍惚,可当沈隽吻她的时候,她瞪大了眼睛。
她真的从妙龄少女变成了已婚妇女!
chapter4心动靠近
婚后的第一天早上,黎可是被沈隽叫醒的,不对,不是叫,是……
“你干什么!”黎可伸手打他捏在自己鼻子上的手,她不能呼吸了好不好,他怎么能这样!太不温柔了!
“起床了,回家吃饭。”
黎可皱着鼻子瞪了他一眼,才发现他是半跪在床上的,早已换好了衣服。他的脸距离她不过一拳的距离,她都能闻到他下颌上淡淡的须后水的清香。
顺着他的下巴往上看去,目光落在他微微扬起的唇角上。那弯弯的弧度像是一根钩子,将她的目光牢牢地固定在上面,根本挪不开。
“想咬一口吗?”
黎可点了点头。
“噗嗤——”
黎可的思绪被这声笑拉了回来,他刚刚说了什么?她居然还点头了!咬一口……咬他的嘴唇……
“不知道你在说什么。”黎可哼了一声,翻身爬下床就朝浴室奔去。
“等等,”沈隽叫住她,手里勾着她昨晚丢在床头的内衣,“你还想让我拿进去给你吗?”
“才没有!”
她从浴室门边跑回来,踮起脚尖伸手夺回她的内衣,又蹦跶着进了浴室。
“对了,”她听见声音,回过头,他淡笑着,说:“黑色的内衣很适合你,衬得你的皮肤很白。”
黎可的脸唰的一下变红了,连忙转身进卧室,故意用力地关门,以表示自己即将暴走的心情。
在沈隽的宿舍跟他同床共枕的那一天,她穿的就是今天的这套黑色的蕾丝内衣!醒来时她发现自己的内衣还穿在身上,便认为自己并没有跟沈隽发生什么,毕竟……谁会在那啥之后还给女人穿上内衣的。
可是,下床的时候,她突然脚软,跌坐到了地上,她一抬头便看见黎孟德惊讶地看着她,她也不可思议的瞪大了眼睛。
疼!
大腿根部,双腿之间的那个地方,很疼!
孤男寡女,醉酒,衣衫不整……这样的情况加到一起,如果说只是盖棉被纯睡觉,会有人相信吗?
作为当事人的黎可第一个不信。
他竟然记得那天自己穿的是这套黑色的内衣,还对她的肤色进行了评价,虽然评语让她很满意,可是……他能不能不要提那晚的事,她真的很想摆出一个泪目的表情,除此之外她找不到任何合适的词语来描述她的心情。
沈隽说的回家吃饭,是回沈家,跟他们的房子在两个截然不同的方向,一东一西,去一趟要花将近两个小时。虽然离沈家远,离省大却很近,走路二十分钟就能到,很方便两人上班上学。
相比于前一晚的故意磨蹭,黎可很快地洗漱完毕换好衣服,跟着沈隽上了他那辆白色的途锐。
第一次见到沈隽的坐骑是去领证的那天,黎可简直不可置信,一个刚刚成为大学讲师的人竟然开途锐,途锐不说是什么奢侈车品,怎么也要j□j十万吧,就算贷款,他到下辈子能还清吗?
“我爸妈送的生日礼物。”
沈隽的爸爸沈至林是生物学教授,现在在中科院做研究,经常在国外期刊上发表论文,还拥有了好几个专利。他妈妈徐莲是个画家,名气不小,经常全国各地的乱跑开画展,有部作品年初还在国际上获得了个三等奖,是唯一获奖的中国人。
虽然没有什么家族企业,也没有几个公司酒店这样丰厚的家产,但是以沈家这样的背景,买一辆途锐也不算什么难事吧。
那时黎可心里突然有了些安慰,幸好跟她酒后乱性的人是沈隽,如果是个让她不忍心看第二眼的男人,她一定会去跳长江大桥的。
沈隽的车里很干净,没有多余的饰物,只有一个淡橙色的车用香水,可爱的娃娃造型。显然,是黎可放上去的,理由是她晕车。
她的确是晕车,但仅限于长途大巴之类的,小车是从来不会的。但自从上次酒醉,她把喝吐的原因都归结于晕车,便将香水放到了车上。
“我睡觉了,到了你叫我。”
沈隽朝左打了个方向盘,又回到直道上的时候才转头道:“不要睡。”
“我困。”闭着眼嘟嚷。
“我也困,你陪我说话。”
“不要!”
“你不陪我说话,我的大脑很快就会疲倦,我的机体马上就会进入休眠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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