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这个时候,门口的风铃叮当一响,一个女孩子推门进来,穿着玫瑰红的吊带长裙,长发飘飘,一进门就放肆地踢掉了脚上的鞋子。那是一双玫瑰红缎带编成的凉鞋,鞋跟足有九公分,其中一只朝我们这边作低空飞行状。“呀!”女孩子惊叫一声,鞋子嘎然而止,以极其美丽的姿态横陈在地板上。
我们被这意外的插曲打散了所有的惆怅和感伤,三个人一起看着那只鞋,又同时笑起来。
女孩子见自己的鞋子没有造成危险,就不再理它,笑盈盈地向我们点了点头,走进来。不知何时,店里已经为她摆起了满满一桌冰激凌。
我从来不知道冰激凌可以做出这么多花样:有的淋着果粒和糖浆;有的浇着巧克力酱;有的洒着糖霜和冰屑;有的点缀着奶油花边;有的做成雪人,戴着半个樱桃做的帽子;有的有的做成雪山,端上来的时候还点着火;有的被放在半个菠萝里;有的夹在两片芝士之间;有的包在半透明的糯米皮里,有的裹在草莓外面……玫瑰红的女孩子拿着一只长得出奇的银色冰匙,开始吃这一桌子冰激凌。
她吃得非常放肆,这里一勺那里一勺,大口大口往嘴里送,好像这一桌子冰激凌全是她的――也的确全是她的。有的冰激凌开始融化了,就被端下去,换一份同样的上来。雪白的桌布上不一会儿就被她弄得奶油淋漓,还有她的长裙和地板。
她赤脚踩过地板上的冰激凌,留下一个个腻腻的小脚印,还有她的头发,老天,她竟全然不顾自己的头发落到冰激凌上,又扫过她的脸和肩膀,一道道斑斓的印子,觉得不便,就用手随便一掠,又把冰淇淋揉进头发里。面对这种吃法,任何人只能“叹为观止”。
我忽然想起大学的时候,学校外面有一条林荫路,路旁小店里摇的奶油花生冰激凌非常有名。我曾经看到两个中学生在那里比赛吃冰激凌,每人拿着四支,吃得稀里哗啦,笑声和尖叫声传得老远。路人都忍不住笑起来。
那时我突然很想要一个贪吃的小女朋友,带她来吃冰激凌,一口气给她买四个,看她吃得满脸满身都是。
回忆起这段往事,我不禁抱怨起来:“不知为什么,也许我的运气不好,交往的女孩子个个视冰激凌为畏途。有一个干脆说:‘引诱女孩子吃冰激凌的人不能成佛。’还有一个说:‘奶油!花生!冰激凌!任何一个词都能够把人吓跑了,何况是奶油花生冰激凌!’”
她笑得把头埋在臂弯中,说:“为什么我念大学的时候,没有遇到像你这样的男生?”
我问:“如果我带你回我的大学,请你吃冰激凌,你会不会一气吃四个?”
她温柔地说:“我一向以为,把冰激凌当饭吃是世上所有女孩子的梦想。”
说话的时候,她一直注视那个玫瑰红的女孩子,眼睛里满是羡慕和怜惜。她说:“有一回生日,有人为我包了一间娱乐城,为我们弹钢琴的男孩子漂亮得不像话,他整夜只看着我一个人,我看到他的时候,他就对我微笑,那微笑里仿佛有光芒。后来我听见他悄悄地问旁人:‘那玫瑰一样的女人是谁?’人家对他说:‘她已经是插在瓶子里的玫瑰了。’我看到他眼睛里的光芒暗淡下来,那一个晚上,我哭了。”
她说得很慢,仿佛有余音袅袅,如此动人,让我不禁猜想,以后的日子里,她会不会对人说起另一个情景,说起某个下午的冰激凌店里,她和一个拍片子的男孩子在一起,那里的吊扇如卡萨布兰卡,那里的空气里荡漾着冰激凌的甜香,他看着她,无限感伤地说:“你这样的一个女人……”但她还是要离开,因为她的白色跑车就停在外面。
其实我是明白的,她不过是用这个美丽的下午,来谈几个小时的恋爱。
或者我也不过是用这个美丽的下午,来爱几个小时。
但我知道我会记得一辈子。
那个傍晚我为她拍了许多片子,直到光线消失。
可是老莫告诉我:“不会很久啦,两周,顶多两周。两周之后我们和你提起她,你一定要过几秒钟才反应得过来。”
完全是过来人的口气,琪琪含蓄地瞟他一眼,不说话。
听了他的话,我开始疑心人生不过如此,更叫我郁闷的是,两周之后,我果然不复郁闷。卡萨布兰卡式的吊扇也好,白色跑车也好,美丽绝伦的女模特的浅笑低语也好,背着摄影包大太阳底下拍两回片子,也就成了老照片里的旧风景。其实后来我得了不少拍广告的机会,那些模特们也都漂亮得出奇,但我发誓决不再和她们有任何牵连,决不。
过了一阵子,琪琪告诉我:“听说下期的某某杂志要用易芳菲做封面。”
我果然一时没反应过来:“易芳菲是谁?”
她说:“你忘了?”
我这才想起来,忘了,真的是忘了。她曾那么似笑非笑地横我一眼:“叫我芳菲。”
琪琪说:“看来是时候给你介绍女朋友了。”
因为我开始疑心人生不过如此,所以很高兴地一口答应:“好啊。”
想了想又赶紧说:“一定要是女的,此外我没什么要求。”
闲下来只和他们厮混也不是办法,琪琪恐怕已经开始不满了。人还是应该有自己的女朋友,最好年纪小一点,纯纯的,喜欢吃冰激凌的……唉,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成了猥琐的中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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