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又一个士兵被淘汰了,毕竟三担的重量并非常人所能够承受,最后只有六百余人留在了操场上。
“作为亲卫不仅要有耐力还必须有爆发力和敏锐的观察力,第二关就是即刻起,冲向东冥海拾取3个贝壳,半个时辰内回到此地者过关。”
话音刚落,过关的六百余人瞬时向东边冲去,整一个大队巡逻般,而此时御翎突然发现,一个身着彩衣的健壮男子跑得尤为迅猛,不到片刻就远远的撇下了其他人。
他不禁问道身旁的宋子洋,指着那人,“他是谁知道吗?”
宋子洋顺着御翎的指向望去,凭着良好的目力,“应该是四营的齐荒行吧,是个掌旗兵,据说每次一打仗第一个没影的便是他了。”
不到二十分钟,那个彩衣男子果然第一个回到了练兵场,御翎笑着将他叫了上来,“你叫什么名字?”
“小人齐荒行,见过城主大人。”
“不用多礼,你这身轻功可是了得。”御翎赞赏道。
“城主过奖了,不过是战场上逃命的伎俩。”
御翎见他不仅不倨傲,反而老实得将自己的过去说了出来,心中倒也喜欢,“今后你就跟着我吧,这样就不用跑路了。”
齐荒行脸色一红,忙道,“多谢城主大人赏识。”
一个早上下来,万余将士就被挑选到了最后两百人,御翎望着眼前的两百精兵心中也十分激动,“今后你们每人都是斩风营的一员,不仅仅是个人的荣誉,你们的每一举动都关系着整个队伍,听到了吗!”
“是,队长。”
“宋子洋听令,现命你为预备役新建军团敬东军团长,即刻组织部队操练。”
宋子洋万万想不到,御翎竟会将一个军交给自己从前的一个长弓手,这又是多少的信任和支持。他含泪回答道,“末将定当不辱使命!”
午饭过后,御翎带着新来的齐荒行漫步在敬阳东城的大街上。
“队长,我们这是去哪?”齐荒行不觉疑惑道。
御翎仍然不紧不慢的走着,嘴角似乎浮起了一抹笑意,“去见一个老朋友。”
敬阳东城当铺里的吴布药正从他将一些古董等杂货一件一件的从深深的地窖里搬出来,正当他累得一头是汗时,御翎满脸笑容的走了进来。
“嘿!小伙子你又来了,命可不小嘛,我还以为你准挨了那群蒙古兵一刀呢。”
“彼此彼此,您老不也命硬么?这次似乎什么也没损失嘛。”
吴布药晃了晃他肥硕的大脑袋,“嘿嘿,别说那群蒙野兵,便是敬阳城主来了,也休想刮走一毛。”
“是吗,您老可是神通广大了。”身旁的齐荒行突然忍不住,笑了出来。
“小伙子,今天我心情好可以多当你几两银子,又要当什么,拿出来吧。“吴不药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御翎从怀中取出了一件正方块的东西递给了吴布药,他拿起东西,不觉道,“这玩意怎生那么重?”
随即他将那东西翻转过来,背面凭地清清楚楚的刻着五个大字——敬阳城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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