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迪啊,你还是太不会用脑子了,有空多看点书。”刘云手扶城墙,遥望着远处的苍山:“多脑荒原的大好河山马上就要在我的手里发扬光大,我绝对不允许任何人来打扰我,不管是魔族还是什么光明神使者,都不能!”
刘云的长发随风飘扬,黑色的长袍里面套着紧身衣,脸上挂着冰霜似的表情,那一刻迪斯马克觉得眼前的人很陌生,
漆黑的夜里,正是魔族最活跃的时间,爱琴大陆的阳光是魔族最厌恶的东西。这种比圣光还要恐怖的东西,可以瞬间摧毁低级魔族。
魔族的营寨驻扎在一个小峡谷里,外面由十万蓝魔士兵把守。这种瘦弱的士兵原本在魔族只是负责后勤和清理战场的,如今反而成了魔族的主力。相比于其他魔族的伤亡惨重,蓝魔几乎没有任何伤亡,号称三百万的魔族蓝魔占了二百五十万。
瘦弱的蓝魔身材弯曲,如同驼背的老人一般,嘴里伸出的蓝色獠牙锋利无比,每个蓝魔的背后都带着许多长矛,这也是蓝魔唯一可以使用的武器。虽然未经训练的蓝魔准确度并不高,但好在数量足够,光是吓也能把人吓死。
百十个黑衣人匍匐着慢慢向灯火通明的蓝魔营寨靠近,火把的照耀能力有限,即使以魔族超强的夜视能力也没发现这些危险的家伙。
唯一的真实之眼在忙着探查天空,白天从天而过的巨大黑影给魔族留下了深深的恐惧。
“嗯,很好,小迪,你带人前去峡谷的上方,等着魔族从峡谷逃跑的时候就扔石头,堵住他们的去路!”刘云的眼睛在晚上发出野兽才有的红色光芒,这正是血族的血视术,可以看到任何活着的生物:“尤达,你带着你们的驽炮去上方架设好,我不想看到有任何魔族通过这道峡谷!”
刘云的手指朝下一指,欣喜的地精王立即屁颠屁颠的去准备去了,第一次参加大规模的战斗让地精们兴奋得一刻都停不下来。
望了望被乌云遮挡住的月亮,刘云叹气道:“天灭魔族啊,这可怨不得我啊,我也只是顺便出了一小手而已。”
西斯丁此时不但占据着天时,而且还有地利。魔族选择的驻扎地十分不错,里面是一个葫芦形状的峡谷,上面长满了茂密的藤蔓,疯狂的藤蔓可以遮挡住白天的阳光。葫芦峡谷的外面在晚上会有魔族警戒部队扎营巡逻,直到第二天晚上太阳出来才能返回峡谷里面。
但峡谷的通道上面却无一人把守,主要是因为峡谷的上方实在是太陡峭了,普通的魔族士兵根本无法到达。几个大恶魔又因为要摸清爱琴的军事状况而忙个不停,将一条最重要的通道毫无遮挡的摆在敌人面前。
对于有储物戒指的刘云来说,将两千多名士兵带着峡谷实在是轻而易举。白天魔族的退守给了西斯丁足够的时间,这时候峡谷的两侧已经摆满了巨石,可怜魔族却没一个人发觉。
新改进的地精驽炮没有上弦时的声响,一个地精就很轻松的将弩箭架上,这些当然也都是从坎帕斯神像里找到的图谱里的科技。寒光闪烁的弩箭头上被绑上了黑布,但仍有少部分箭头割裂黑布露了出来。
两千名特拉维夫战士分立两侧,一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虽然没能抢到地面进攻的任务,可这些大块头仍然兴奋得不行,这可是爱琴最凶残的魔族之间的较量啊。
“嗯,可以了!”刘云深吸了口气道。
一道庞大的黑影从刘云背后升起,漆黑的夜里除了血族,又有谁能发现它呢。庞大的黑龙爪子上分别挂着一个大包裹,单看黑龙飞起来沉重的样子,就知道里面的东西绝对不得了。
偷偷潜伏过去的近卫队距离蓝魔的警哨只有二十米的距离了,熊族武士们甚至可以听到蓝魔们嘻嘻哈哈的说笑声。
几个负责放哨的蓝魔士兵正在为今天玩得一个人类女人而兴奋不已,虽然人类已经实行了坚壁清野,但仍有少部分藏在多瑙森林里的人类未能收到消息,从而成了魔族的美味和掠夺品。
想起今天人类女人那滑嫩的皮肤,蓝魔的嘴角就流出淡蓝色的混浊口水,顺着蓝色的獠牙哗啦哗啦的流下来。
插在一旁的火把摇摆不定,一个蓝魔终于察觉到气氛有些不对,抬头望去巨大的黑影正从天而降,蓝魔们还没来得及发出报警的声音就被砸成了肉泥。
二十万蓝魔的数量还是相当惊人的,刘云还没自信能单靠自卫队就将蓝魔们全歼,所以这次特别带来了地精们的新科技地精傀儡。
地精傀儡一落到地上,上面的黑布立即滑落下来,闪闪发光的外壳上镶嵌着通红的火之晶核,这也是老刘的最新发明----喷火枪。
两架地精傀儡的驾驶员开始操纵着机器活动起来,将长长的喷火枪搭在肩上摆了个无比帅呆的pose,然后一条火龙从枪中喷出,将正在发呆的蓝魔烧成了灰。
此刻藏在后面的近卫队高声呐喊着杀出,此时他们身上全是清一色的黄金铠甲,和人类的装备制式完全相同,不同的只是每个熊族武士左手里的盾牌比人类的要大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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