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姆冷哼一声:“如果你太早下台了,我又得替关先生另找。每天的工作都快把我压得抬不起头来,哪来的时间去给他找?你嘛,就凑和着吧。”
我恍然大悟。可怜的山姆,为人属下者,还真是辛苦!
他的职务是董事长机要特助,身为特助,应该日理万机吧,大到公司大小事务,小到老板的公事私事都全包了,算得上全能特助了。那么,他的薪水应该很高吧?
不过见他每次给我支票时都一副嫉妒兼羡慕的口吻,想必他心里也不平衡吧?辛苦作牛作马,而我只需每隔几天“上工”一个多小时就有那么高的报酬他应该是讨厌我的。
一月份,冷空气持续下降,温度并不是很低,但因海风的原因,路人恨不能把脖子包括脑袋统统塞进衣服里。
新年快到,冷空气的威力下,街上行人稀少,各个餐馆也不见有多少人。
这样的天气,没必要出门,便抵死不出门。
春节即将到来,各大精品店都在狂打折扣,按言城炒股的专业术语便是,是抄底的最好时机。
我喜欢奢侈品,那精良的针线,那舒适又提升自身魅力的款式,摩挲着那细腻的质地,我感到由衷的喜悦。每隔三五天便会带着言城出去大肆狂购一番。
幸好关季云为了避嫌(主要是怕精明过人的雷烨发现我与关季云之间不可告人的秘密,从那次起,他便住到其他地方了)算算时间,他旅游也要回来了。这一个月来,我没上过工,但每月的零花钱仍是照给,金卡仍是照刷不误。山姆后来又跑来警告过我,我对他说,我买的全是换季打折的衣物,看着多,其实算下来也不到三十万的消费。
山姆可能认为一个月花费三十万在承受范围内,便不再说什么,只是拉长着脸环视着我仍然空旷的客厅,说了句话:“女人爱美天经地义,但也得讲究内涵才是。真正美丽女人要先修风,然后再修外。外表穿得固然漂亮,而内心却空虚,也只能沦落到金玉在外败絮其中的窘境!”
这家伙摆明了讽刺我为了虚荣只顾穿衣打扮却又不装饰自己的住处,典型的修外不修内的肤浅女人。
我浅笑以对,“谢谢你的忠告,我会注意的。”山姆对我完全有恨铁不成钢的感觉,可我听在耳里总觉很是讽刺。当初如果我不物质,不拜金,不肤浅,又怎会如他的意,做关季云的情妇?
关季云对我康概大方,我不会感激他。或许有人会说我太无情了些,不知感恩。
他对我大方的背后,难道就没有其他私心吗?
第二十七章我虚荣,我快乐
用金钱买下我的尊严,拿诱人的报酬让我败倒在金钱脚下,为了钱而乖乖做他的情妇,我承认我已经无法过着没钱的日子。我是拜金女人,可是,又是谁把我变成这样的?
或许大家会说我得寸进尺,按中国人一句老话叫“不会撑船怪河弯”,我自己不能掌握人生的方向盘,却怪罪到弯曲的河堤,不被鄙视才怪。
或许做情妇久了,尝到金钱的甜头,已没有什么羞耻心可言。关季云隐藏在内心的鄙夷,山姆雷烨露骨的不屑,都无法撼动我,按山姆的话来讲:“你是天生做情妇的料。”
山姆的话一向毒,一针见血,又不留情面,刚开始,心脏处还会有刺痛或是难堪,但渐渐的,也变得麻木了。最近看了一篇报告,是关于深圳一大堆美丽女秘书与大老板之间的事儿,白天,是中规中矩的都市白领丽人,做事漂亮,冷静干练,夜间,则是大老板的暖床工具。拿着高于常人的高薪,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在记者问及内心的感受时,冷然而世故的眸子里闪现冷酷而空洞的光茫。
我很清晰地记得那个被采访的女人以冷静却又冷酷的语气回答:
“感觉?还能有什么感觉?当男人走投无路时会离婚;当女人走投无路时,她会结婚。但深圳是个对女人特别残酷无情的城市,他英俊、多金、年轻、美貌,把春青和肉体献给他,而得到的却只有伤心和不关心、不负责、不承诺。他任由许多疯狂爱他的女人在他怀里自生自灭,飘零无依,苦不堪言。与其痛苦地爱他,还不如快乐地利用他。”
很冷酷也很平静的回答,这其中,又有多少辛酸不为人知?
而只与深圳相邻的香港呢?
深圳有几间最有影响力的男性杂志,用刻薄而恶毒的语言形容来香港打工的女人,一半勤劳,穿着朴素,面色枯黄,这类女人是没什么姿色的;而另一半穿着精臻时尚却浮华虚荣,这类女人通常有着娇好的面容,美丽的身段,做着体面的活儿,包括二奶,情人之类的职业。
而最后的一语点评更是起到画龙点睛的效果: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变坏就有钱。到底是男人变坏了女人,还是女人刺激了男人变“坏”的程度?
多么讽刺的评论,不愧是替男人说话的编辑,把男人的坏强加在女人身上,好像男人变坏,是被女人给刺激的。
好吧,我承受女人变坏,不能全怪男人,只能怪自己定力不够,见到红花花的钞票就甘愿放下自尊与傲气,变为男人的玩物,心安理得地享受着男人的给予。
很可耻是吧?是的,非常可耻,我在一边鄙视自己的同时,又一边不停地刷卡。
我真的很虚伪,是不?
很巧,又遇上雷烨。
他手弯处挂着个女人,与他一样,打扮入时,精致而优雅。
他看到了我,我也看到了他。
精品店设计精美的水晶吊灯在他身上洒下无数光晕,一身笔挺优雅的西服,下颌微微扬起,眼神犀利而内敛,两手插在裤子里,闲适与贵气并存,多么难得的成功香港男人的典范。
“看来这个世界总是存在着许多巧合。”他搀着女伴,慢吞吞地移到我面前,高出我半个头的身躯居高临下地望着我,唇角摛着浅浅的笑痕,目光炯炯地盯视着我。
“又在买衣服?我发现你与所有女人一样,虚荣到令人叹为观止。”
我压根不想理会他,制止了言城想上前理论的动作,冷着脸接过店员递过来的卡,提着衣服拉了言城的手往外边走去。
“姐,那姓雷的真的很讨厌。”出了精品店,又走了一段距离,言城开忿忿不平地说。
我淡淡地笑了:“是很讨厌,不与他计较便是了。”他走他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井水不犯河水,我就不信,每次与他碰面后,一直不理会他的挑衅,不说话,不搭腔,看都不看一眼,我就不信,他还会像狗一样跑来倒贴我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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