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冯洪健。
那家伙,有时候是恶魔,有时候,又像个未长大的孩子,温柔的牵动人心——怎麽,又想起那个混蛋了?
自那一日热吻之後,他已经两天没有音讯,怎麽,当她是什麽?想到这里,她不禁咬牙切齿起来。
郭允权伸出黑黝黝的大手一把便将清月从水坑中拉出,接着检查汽车引擎,只看了几分钟便摇头无奈道:「小姐,发动机过热,我修不了。这样吧,我给你拖到镇上的汽车修理厂去,老板跟我比较熟,我车都在他那里修。」说着,去车上取拖车工具。
他身材健硕,黝黑的皮肤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只要身体轻微用力,胳膊与胸膛便隆起一块块肌肉——雄性的力量。
她忽然想:冯洪健是否也是这样呢?他的胸膛温暖而有力,又厚实又绵软。
等等!自己怎麽又想到那个混蛋!他都已经将自己抛诸忘川了!拜托,有点骨气,好不好?
三十七度的骄阳下,她哀叹起来:一定是被酷暑引发出莫名的情绪!
不怪师太用那支尖锐的笔写道:每个女人内心深处都是个!
她脸颊涨红,愁眉苦脸,眼内却是愤怒而狂热。
郭允权吓一跳:「小姐,车送去修车厂很快就能好,放心,老板同我是朋友,会算给你便宜的。」
装吧,你就装吧!宋清月白他一眼,钻进了自己的车,跟在大卡车後面。
男人都是这样:有求於你的时候,百般手段,都使出来,就怕不能将你哄得舒服贴心。对你不再有兴趣之时,对不起,小姐,你是哪一位?
并不是啊,也有女人和自己的男人,甜甜蜜蜜如胶似漆——就像自己父母,恩爱一辈子还不够,大有缘定三生的趋势。
那一定是她自己的问题了,宋清月,有哪个男人能一直守候在你身边的?从初恋男友,到前夫,再到老王,再到冯洪健:从书呆子,到滑头仔,再到老实人,再到花花公子,她宋清月,始终没有能力留住半个。
她将头伏在方向盘上,一定是太热了,她已经热得神经错乱了,才会整天的「男人」,「男人」。
明天一定要去医院检查一下内分泌,搞不好是因为更年期提前报到,所以才会整日胡思乱想。
阳光无情地在头顶射出万道金光,窗外灰尘四起,看不见路,凭借有节奏的震动感,她感觉到路面由残破的水泥道变由成了坑坑洼洼的石子路,路旁没有半点绿色植物——足以解释,火港为何灰尘满天,初来乍到,会以为来到了沙漠。
车内残存的冷气消耗完毕,整个车像个巨大的蒸笼,她热得头发都黏在脖子上。那个人的影子,却在她心头越来越清晰,自己,这是怎麽了?
丶第三十章冰女的关心
难道自己出师未捷先热死,岂不是让那个女魔郦晟笑得泪满襟?
唉,上个月坐冯公子的跑车,太阳比这还烈,也不见她热成这样。
唉,怎麽又想到那个混蛋了?
唉,路竟然这样漫长。
郭允权踩住刹车,货车慢慢地停下来。
灰尘四散乾净,清月才看清火港镇:一排排高低错落的灰色别墅,灰色的墙面,灰色的玻璃,灰色屋顶,不是优雅的矿石灰,而是那种发白的灰,给人脏兮兮的沉重感。
好奇怪的口味,和「爱家」那间重口味的会议室有得一拼,她再一看路边无精打采的道旁树,立刻明白了:
道旁树也是灰蒙蒙的,挂着几片沾满灰树叶,耷拉着脑袋。
这不是火港,是灰港!
她呻吟一声,怎麽了,脑袋昏沉,整个人感觉燃烧着,眼睛也渐渐视物不清了。
门被打开,一张熟悉的脸孔出现在面前:是冯洪健!
他一脸担心焦虑地将她抱下车,口中不住地念叨着。
真烦,让人家再睡一会。
是的,他的怀抱又温暖又厚实——她抚摸他宽厚的胸膛,鼻子酸酸地想:明天去医院,检查完内分泌後,再检查一下眼睛,不,检查大脑,好端端的,为什麽产生幻觉——
她皱着眉毛,嘴角却挂着笑,靠向他怀内,沉沉地睡去。
不知睡了多久,她才昏昏沉沉地醒来,一抬胳膊,唔,右手刺痛。她定睛一看:原来自己在打吊针。
她环视四周,一片雪白,是卫生所吗?
门「吱呀」一声被打开,一身白衣的高大医生走进来:天啊,这个医生怎麽这麽像冯洪健?
不行了,她一定是发烧把脑壳烧坏了,所以才会见到男人都像冯洪健,她困惑地揉揉眼睛。
「冯洪健」站在病床前,一脸怒容:「宋清月,你在发高烧,不去医院,跑到文昌来做什麽?工作对你而言,就那麽重要吗?」
那个语气,那个神态,还有那张贴着创可贴的脸!
真的是冯洪健!
关於那天暴雨中的记忆,如同海啸一般向她汹涌而来,她脸颊涨红,恨不能有个地洞钻进去。
地洞是没有,所以她很果断地拉起薄被将脸蒙上,心中懊恼不已:都已经躲到这个地方了,怎麽还躲不掉这个瘟神?
冯洪健拉下她的遮羞被,好气又好笑地问:「为什麽要躲我?」
她将脸埋进枕头:「你管我!」好不好的,那天你强吻了我,你还哭!难道是我玷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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