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
老板娘在床沿坐下,温柔地看着她:“之前我就猜想,你到这儿来,应该不是为了旅游。”
阳藿抿唇不语。
“我感到很幸运,没有花费多余的时间去寻找,一开始我就遇见了我先生。和他一起我一直都非常快乐,对以后的日子充满了希望,我很期盼我们能够一起做些什么。我们既是朋友,也是爱人,在我生病的时候,我想要他陪着我,而他生病的时候,我想要照顾他。我知道不管发生什么,他都会敞开怀抱等着我。”
“傻姑娘,就算是最伟大的学者也无法给爱情一个定义,爱情究竟是什么,一点儿也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你们彼此的心。爱情,应该按自己的意愿生长,好比小孩子换牙,好比头发,好比指甲,好比草地。不要抗拒它。”
她倾身端起盘子里的酒杯:“这是杜松子酒,你在喝它之前就否定了它,自然不会知道它是什么味道,你会不会喜欢。睡觉之前,试试看。”
老板娘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背,转身走到一直站在门口的老板身边,两人朝她笑了笑,悄无声息地关上了门。
阳藿默默地吃掉三明治,举起酒杯对着灯光缓缓转动。杜松子酒无色透明,看上去就是加了冰块的白开水,气味却很清香。端详了良久,她试着抿了一口,略带辣味,微甜,清凉爽口,似乎还尝到了姜味。她极少饮酒,觉得味道很奇怪,细品下虽不喜倒也不觉得讨厌,于是一口喝干。
正如老板娘所言,如果不喝,她是不会知道的。
她问自己,和任啸准在一起是什么感觉。
毫无疑问,她是开心的,欣喜的,被他揽着时的悸动不是假的。他的怀抱令她感觉温暖,安心,仿佛再大的伤害都不能侵袭她一丝一毫。心里被压制的声音在不断提醒她,她渴望能够跟他一起。他让她看到了更好的世界,变成了更好的自己。
而她试图用理智来分析,来阻挡,来判断,可是,如果能全凭理智,便不是爱情了。
还有,她一直不肯承认,却是不诤的事实——她很害怕,害怕他把她想得太好,最后发现她其实也只是一个普通人,有普通人的缺点,然后,他会后悔当初的决定。而他的这份后悔,她承受不起,她真的害怕得要命。
但是,他知道,他发现了,她的怯弱,她的逃避,他决定要陪着她,同她一起面对,他要从深渊中将她拉出来,护进怀里。
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的?
在医院里,他紧搂着她,让她别害怕。
习霖意外,他握着她的手,传给她力量。
在香港,太平山顶之上。
他送她去跌打馆,告诉她,疼就喊出来,撑不住就不撑,有他在,她不是一个人。
书房中,他认真的眉眼。
从老宅回去的那晚,他说,他会等她,无论多久。
在她困惑时,指明方向。
雪地里的相拥。
他帮她烫伤的手背擦药。
或者更早,早在他们的第一次见面,他柔声浅笑,对她说:你好,阳小姐。
有人说,每段爱情都是一个自我延伸的故事,你是什么人,便会遇上同类,或救赎者。
任啸准,是她的救赎者。
她知道,这世界上,有一个地方,她可以去。
迷迷糊糊之间,她又回到梦见许多次的花园,她驾轻就熟地找到那扇木门,不带迟疑地推开,那个人缓缓回身,朝她伸出坚定的手掌。
这回,她看清楚了。
那个人,是任啸准。
阳藿猛地睁眼,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隐隐烁烁偷溜进来,她翻身下床,在行李箱里找出一个黑色的丝绒小盒子,打开看了一眼,紧紧握在手里,一刻不停地收拾东西。
她拎着行李箱走下楼时,老板和老板娘露出了然的笑意,老板开出他的老爷车,笑眯眯地道:“走吧,我送你去火车站。”
她在车站外下车,转身道谢。老板矮□子,从副驾的车窗对她说:“小姑娘,祝你好运。”
回栾市的路途,并不容易。她等了两个多小时,火车才悠悠而来,到最近的有机场的城市下车,转了一次机才回到栾市,却被告知任啸准去了伦敦。拿着方小柔给的地址,她又马不停蹄地赶到伦敦。
当晚上十点多钟,她终于风尘仆仆地站在任啸准的房门外,心脏还在扑腾扑腾地狂跳。她深吸了口气,尽量平缓下纷乱的情绪,抬起微颤的手摁下了门铃。
等待的时间变得特别漫长,一分一秒都令她忐忑不安。
门里传出细微的响动,很快,房门被缓缓拉开。
看到彼此,两人皆是一愣,开门人满脸诧异。
“阳小姐?”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写得好累……老板娘最后的话是赫塔·米勒说的,原话是:但愿爱像割过的草地一样会重新长出来。应该以别样的方式生长,好比小孩子换牙,好比头发,好比指甲。它应该按自己的意愿生长。老板娘的那杯酒是杜松子酒的一种,姜汁杜松子酒,属于果味杜松子酒,是在干杜松子酒里加了香料。
、伦敦
廊道和室内两种不同的光线交织,划出模糊的界限。
白访璇敛去惊讶,目光偏向阳藿脚边的行李箱:“来找任总?进来吧。”
阳藿弯唇,托着箱子走进去。
两层楼的总统套房,风格简约。右侧是宽敞的客厅,左侧摆着一张长长的厚木桌,此刻坐了一圈西装革履的人。
阳藿立在桌子近门的一端,与为首的人遥遥相望,所有人都安静下来。
任啸准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缓缓站起身。
周遭的一切仿似都不见了,世界之大,只剩他们彼此。
阳藿看着那张她刻意不去记起,却没有停止在脑海里出现的熟悉万分的脸庞,确定她的选择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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