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太神奇了。
还有霍愉……
对了,说起霍愉……伍示从沙发上蹦了起来,跑进了卧室,他今天收到了霍愉的礼物,一定要写个日记记录一下,霍愉送的还是录音笔,还可以录个音纪念一下。
秦池拆了盒红丝绒,给已经哭完了,但眼角还是通红的陆重喂了一口,他问:“去霍愉家?”
陆重张嘴吃了,怎么都觉得不自在就把秦池手里的红丝绒和叉子都拿了过去。
“对。”陆重自己拿叉子吃要自在多了,“他家在银杏街……”
“我知道他家在哪,你以前说起过,”秦池眯缝了一下眼睛,“不过你和霍愉那么熟吗?经常去他家?”
“很熟,”陆重点点头,“他是我最好的兄弟。”
秦池重新发动了车子,看着前方问:“他有女朋友吗?”
“没有,”陆重说,“他和我一样,都没谈过恋爱。”
秦池愣了愣:“你没谈过?应该有很多人追你啊?”
追求者多这事儿陆重能拿着在霍愉面前嘚瑟,但在秦池面前,他完全不敢提。
也不敢问秦池现在问这些是不是在吃醋。
所以说单恋久了就是不好,哪怕真的在一起了,之前那种自卑都跟刻进骨子里了一样,并且还渗透到了生活中的一切言行举止中。
“没有,”陆重笑笑说,“我很专一的,专一且深情。”
秦池也笑了:“只喜欢我?”
陆重停下了手里的动作,看着秦池轮廓分明的侧脸说:“是,最喜欢你。”
伍示有一段时间没写日记了,他拿起日记本上夹着的钢笔时,居然生出了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伍示笑着摇了摇头,打开了日记本。
最后一篇日记还停留在“霍愉就是个狗犊子。”上。
伍示又忍不住笑了。
他认为霍愉两岁半,林暄安是个幼稚鬼,而严盛则是个小学生,可他不也一样吗?
一样只是个幼稚的争糖吃的小孩儿。
伍示拿起钢笔,开始写。
“秋老虎走了,现在的秋天可以用得上秋高气爽这个成语来描述了。
最近发生了很多事情。
追债的幕后黑手是老爸的旧情人。
麻辣烫店的情侣老板是老爸的旧情人的朋友。
老爸的旧情人之前虽然很欠,让他的朋友大街上把我掳走也很让人厌恶。
但他好像是个好人。
会很容易就奖励我钱。
我可能是见钱眼开,偶尔还会觉得应该讨厌的他有些行为幼稚得有点可爱?
应该是被钱蒙蔽了审美。
最近也发生了很多高兴的事儿。
我有其他的朋友了。
都是很好的人。
我很高兴。
虽然今天的成绩依然很拿不出手,但是得到了霍愉的肯定。
我很奇怪吧,明明很不开心,但在收到霍愉的礼物的时候居然高兴得都哭了。
霍愉肯定要觉得我是个爱哭鬼了。
我一定是他长这么大见过最爱哭的男生。
不过也没关系。
至少也是个“最”?
霍愉的礼物是一支录音笔,胡萝卜的样子,很可爱。
我要用它录一句话。
说什么好呢?
暂停十秒。
让我想想。
一,二,三,十。
“我很喜欢。”
我想好了。
就说这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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